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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通知
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转发关于加强基层应急救援队伍培训工作的通知
浏览次数:3336各区县、高新区、保税区、华侨试验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市安监总站,各有关单位:
现将《汕头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汕头市减灾委员会办公室 汕头市人民政府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办公室 汕头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 汕头市应急管理局转发关于加强基层应急救援队伍培训工作的通知》(汕安委办〔2019〕102号)转发给你们,请你们高度重视,按照通知精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做好应急救援培训工作,切实提高基层应急救援队伍培训质量。
各区县、高新区、保税区、华侨试验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市安监总站要认真总结基层应急救援队伍培训工作中取得的好经验好做法,并于11月29日前将年度培训工作总结(含电子版)报送我局质安科。
附件:转发关于加强基层应急救援队伍培训工作的通知(汕安委办【2019】102号)
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