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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通知
转发市安委办关于进一步加强防溺水事故工作的通知(汕住建通〔2015〕86号)
浏览次数:1178市礐石风景区管理局,各区县住建局,市安监总站,各施工、监理企业:
现将市安委办《 关于进一步加强防溺水事故工作的通知》(汕安委办〔2015〕32号)转发给你们, 并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认真贯彻执行。
一、各施工、监理企业必须高度重视,严格按照市安委办的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采取强硬措施,全面排查工地水池水坑等重点部位安全隐患,落实整改,全力以赴做好预防溺水事故的工作,杜绝溺水事故的发生。
二、市礐石风景区管理局、各区县住建局、市安监总站应积极开展预防溺水事故工作,切实加强预防溺水事故宣传教育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认真做好安全管理巡查、隐患排查工作,市礐石风景区管理局负责风景区内,各区县住建局负责所监管在建工地,市安监总站负责市管在建工地相关工作。
三、请市礐石风景区管理局、各区县住建局、市安监总站于2015年10月22日前将开展预防溺水事故工作的总结及《2015年开展防溺水工作情况表》(见附件)书面和电子文档报送市住建局质安科,以便汇总上报市安委办。
附件:关于进一步加强防溺水事故工作的通知(汕安委办〔2015〕32号)
2015年4月10日
(联系人:黄东华,联系电话:88572050,传真:88571132,E-Mail:stszjjzak@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