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信息传达 > 文件通知
文件通知
关于印发汕头市住建局集中开展“八打八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汕住建〔2014〕113号)
浏览次数:1558各区县住建局,市安监总站,各施工、监理、燃气企业,各有关单位:
根据《汕头市安委会关于印发汕头市集中开展“八打八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汕安委〔2014〕8号)要求,结合本市实际,我局制订了《汕头市住建局集中开展“八打八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4年8月29日
汕头市住建局集中开展“八打八治”
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持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工作,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领域非法违法行为,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根据《汕头市安委会关于印发汕头市集中开展“八打八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汕安委〔2014〕8号)的统一部署,我局决定从即日起至12月底,在全市住建系统集中开展以“八打八治”为重点的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特制订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和中央、省、市领导同志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统一安排,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严格落实限期整改、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和严厉追责的“五个一律”执法措施,集中打击、整治当前突出的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法治秩序,遏制减少因非法违法行为造成的生产安全事故,促进全市住建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本次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市住建局决定成立由裴庆科局长任组长,杨鮀生副局长、林永安总工程师、许建生副调研员任副组长,局市场科、质安科、综合科和市安监总站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汕头市住建局集中开展“八打八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局质安科,具体负责日常协调工作;局市场科、质安科、综合科和市安监总站按照各自职能开展相关工作。
三、主要工作内容
(一)开展管道燃气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开展管道燃气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对全市各管道燃气企业的气化站、临时瓶组气化间及输配管网进行检查,重点是要打击破坏损害燃气管道行为,整治管道周边乱建乱挖乱钻,燃气管道被违法占压、上方和沿线有违章搭建或不符合安全标准的建(构)筑物,燃气管道与周边、场所、设备设施等安全?;ぞ嗬氩蛔愕妊现匾肌?/P>
(二)打击无资质施工和不办理施工许可证施工等行为
1.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在全市在建房屋市政工程项目开展打击无资质或超越资质施工,无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违法分包、转包和以包代管行为。
2.打击建筑施工、监理企业出借、出让资质证书让他人施工或监理,或挂靠其他有资质的企业从事施工或监理的行为;
3.打击建筑施工企业无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从事建筑施工活动;
(三)打击施工现场违规违法行为
1.打击建筑施工企业不认真执行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强制性标准施工,施工现场存在违章操作、违章指挥和违反劳动纪律等的行为;
2.打击建筑施工、监理项目管理班子人员无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从事施工管理和监理业务,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存在挂名任职而不在岗的行为;
3.打击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三类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未持有效证件上岗,一线施工人员未经安全培训就上岗的行为;
4.打击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未编制施工方案或方案未经审批就施工的行为;
5.打击监理企业和监理人员未依法履行施工安全监理职责的行为;
6.打击施工企业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
四、实施步骤
专项行动从即日起至12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和自查自纠阶段(即日起至9月上旬)
通过全面部署,广泛动员、深入宣传专项行动的目的、意义和要求,营造舆论声势,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工作目标,提高全社会的安全意识,确保专项行动顺利开展。各相关企业进行自查自纠,对存在问题立即整改,及时纠正违规、违章作业,消除事故隐患。
(二)集中打击整治阶段(9月中旬至11月底)
1. 集中打击整治管道燃气“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在第一阶段工作的基础上,组织开展执法联合行动,始终保持“打非治违”的高压态势,对全市各管道燃气企业的气化站、临时瓶组气化间及输配管网进行检查,重点打击破坏损害燃气管道行为,整治管道周边乱建乱挖乱钻,燃气管道被违法占压、上方和沿线有违章搭建或不符合安全标准的建(构)筑物,燃气管道与周边、场所、设备设施等安全?;ぞ嗬氩蛔愕妊现匾?。对存在破坏损害燃气管道非法违规行为且未整改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从严从重处理。对企业不认真开展自查自纠、不及时报告、治理纠正破坏损害燃气管道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而导致事故的,从严从重实施行政处罚。
2. 集中打击整治无证施工等行为
在第一阶段工作的基础上,按照省、市专项行动的工作部署,始终保持“打非治违”的高压态势,结合2014年下半年建筑施工安全大检查,重点打击全市在建房屋市政工程项目无资质或超越资质施工,无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违法分包、转包和以包代管行为;打击建筑施工、监理企业出借、出让资质证书让他人施工或监理,或挂靠其他有资质的企业从事施工或监理的行为;打击建筑施工企业无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从事建筑施工活动。
3.集中打击施工现场违规违法行为
在第一阶段工作的基础上,按照省、市专项行动的工作部署,始终保持“打非治违”的高压态势,结合2014年下半年建筑施工安全大检查,重点打击全市在建房屋市政工程项目不认真执行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强制性标准施工,施工现场存在违章操作、违章指挥和违反劳动纪律等的行为;打击建筑施工、监理项目管理班子人员无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从事施工管理和监理业务,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存在挂名任职而不在岗的行为;打击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三类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未持有效证件上岗,一线施工人员未经安全培训就上岗的行为;打击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未编制施工方案或方案未经审批就施工的行为;打击监理企业和监理人员未依法履行施工安全监理职责的行为;打击施工企业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对企业不认真开展自查自纠,不及时报告、治理纠正违规、违章作业行为,违反劳动纪律而导致事故的,从严从重实施行政处罚。
(三)巩固深化阶段(12月)
对存在破坏损害燃气管道、无资质施工和不办理施工许可证施工等行为整改情况开展“回头查”活动,及时查漏补缺,巩固工作成果。对开展专项行动情况进行全面总结,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措施,形成日常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各区县住建局、市安监总站要把开展专项行动作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的重大举措;要以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增强抓好专项行动的责任感、危机感和紧迫感;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党政一把手要亲抓,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全面抓好专项行动。
(二)加强领导,分工负责。各区县住建局、市安监总站要参照市的做法,设立领导机构;制订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工作内容;明确要求,加强沟通协调,落实责任,有序推进专项行动深入开展,确保专项行动各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企业要自觉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对发现的违章、违规行为,要立即整改,做到整改方案、责任、时限、措施和资金“五落实”,全面提高企业依法依规生产经营水平。
(三)广泛宣传,加强培训。各区县住建局、市安监总站、各有关企业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努力提高社会各界对专项行动的认识,营造关注生命、重视安全生产的良好社会氛围。各企业要抓好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普及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知识,强化责任意识,提高操作人员的技术素质,增强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应对突发事件的处理能力。
(四)加强检查,及时反馈。各区县住建局、市安监总站要组织力量,深入基层、深入现场,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及时发现和协调解决安全生产重点难点问题。专项行动期间,各区县住建局、市安监总站要在9至12月份,每月25日前将当月工作进展情况、“八打八治”专项行动非法违法行为处罚明细表(见附件1);12月25日前将专项行动工作总结按职能书面(含电子文档)报送市住建局相关业务科室(管道燃气专项行动相关情况送局综合科,施工行为专项行动相关情况送局质安科)。市住建局将在各区县住建局、市安监总站开展专项行动检查的基础上,不定期开展督查。
附件:1. “八打八治”专项行动非法违法行为处罚明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