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大圈品茶工作室,成都新茶嫩茶外卖工作室,苏州品茶工作室外卖,一品阁修车论坛免费入口

当前位置:首页 > 信息传达 >

行业标准《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9月1日起实施
浏览次数:1024

  近日获悉,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02~2003年度工程建设城建、建工行业标准制定、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03]104号)的要求,新修订的《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将于下月实施。修订工作由北京市政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市政工程协会主编,北京市政一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等6家单位参编。

  主编和参编单位在深入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国内外科研成果和大量实践经验、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对原行业标准《市政道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CJJ1-90进行了全面修订。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于2008年4月2日第11号公告批准《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为行业标准,编号为CJJ1-2008,于2008年9月1日起实施。原行业标准《市政道路工程质量验收评定标准》CJJ1-90同时废止。

   据悉,《规范》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包括增加了施工技术要求,同时将城镇道路建设中新发展的项目——广场、人行地道、隔离墩、隔离栅等纳入规范中,并对质量验收标准进行修订。该《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北京市政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摘自:中华建筑报

主站蜘蛛池模板: 丰原市| 图们市| 申扎县| 手游| 崇阳县| 惠州市| 板桥市| 河南省| 微山县| 中牟县| 桐庐县| 寿宁县| 土默特左旗| 垣曲县| 临西县| 新野县| 涡阳县| 观塘区| 华容县| 西吉县| 麟游县| 五莲县| 永春县| 盘山县| 池州市| 东海县| 安义县| 漳浦县| 息烽县| 上饶县| 灵石县| 新宁县| 新竹市| 石狮市| 焦作市| 分宜县| 晋中市| 雷州市| 金乡县| 松溪县| 富平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