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大圈品茶工作室,成都新茶嫩茶外卖工作室,苏州品茶工作室外卖,一品阁修车论坛免费入口

当前位置:首页 > 信息传达 >

我国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新合同示范文本7月1日起执行
浏览次数:898

——商品住宅项目开发不得超3年

  国土资源部与国家工商总局今日(6月1日)联合发布了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示范文本。国土资源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合同文本规定,属于商品住宅项目的,原则上开发时间最长不得超过3年。

  据这位负责人介绍,根据示范文本,国有土地的受让人应在按合同约定付清全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后,方可持合同和出让价款缴纳凭证等相关证明材料,申请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

  国土资源部与国家工商总局新推出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示范文本将于7月1日起执行。而2000年和2006年发布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示范文本、《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协议》示范文本(试行)同时废止。

摘自:粤建网

堆龙德庆县t4g748| 湄潭县n4d395| 安泽县dwo79| 望江县4nh310| 中牟县jn4863| 华池县zkx417| 弥渡县u5t783| 惠安县ivm845| 鸡东县5rt601| 武宁县bm3505| 承德县ldg406| 徐水县x3g97| 琼结县dvr787| 垫江县3lh478| 大庆市3bz491| 苏尼特左旗ph4924| 宜章县jbl5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