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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10月1日实行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使用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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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倡导企业诚信经营,促进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保证建筑市场持续、健康发展,东莞市建设局近日发布《东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使用办法》,决定从今年10月1日起,实行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使用制度,届时建筑业企业须持《东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以下简称《信用手册》),参加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和承接工程任务。

  凡在东莞市从事施工活动的建筑业企业,可登陆东莞建设网按照该事项要求申报备案,并领取《信用手册》。一经备案,备案的企业名单和《信用手册》的电子版本同步在东莞市建设网企业信息上公示。《信用手册》将记录在莞建筑业企业的基本信息、经营业绩及行政处罚情况。企业在莞工程项目获国家、省、市优良样板工程或发生质量安全事故、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等违反建筑市场管理方面的规定,受到行政处罚的,由市建设局记录在《信用手册》的奖惩记录栏里。

  东莞市建设局要求,企业承接业务签订建设工程承发包合同后,应在合同签订后30天内持合同和《信用手册》到市建设局进行经营业绩记录。

摘自:粤建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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