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大圈品茶工作室,成都新茶嫩茶外卖工作室,苏州品茶工作室外卖,一品阁修车论坛免费入口

当前位置:首页 > 信息传达 >

国务院修改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 土地使用税额标准提高
浏览次数:1053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31日签署第483号国务院令,公布《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的决定》,自2007年1月1日起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根据这一决定作相应的修订,重新公布。

  这一决定对1988年国务院发布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作出修改,提高了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将每平方米年税额在1988年暂行条例规定的基础上提高2倍。此外,还将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收范围扩大到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

  城镇土地使用税是我国目前在土地保有环节征收的唯一税种。我国此次修改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目的是加大对建设用地的税收调节力度,抑制建设用地的过度扩张。

摘自:粤建网

主站蜘蛛池模板: 莱州市| 望奎县| 清水河县| 江北区| 合肥市| 伊通| 太保市| 龙门县| 佛学| 利辛县| 贵阳市| 张北县| 芦溪县| 汉阴县| 房山区| 姜堰市| 揭阳市| 焉耆| 马鞍山市| 阿合奇县| 富锦市| 招远市| 嵊州市| 三门峡市| 红河县| 镇原县| 连南| 中阳县| 平山县| 江永县| 藁城市| 昌江| 乌鲁木齐县| 隆安县| 逊克县| 麻阳| 会泽县| 龙里县| 南部县| 怀化市| 逊克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