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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通知
转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认真开展建筑工程项目全面排查工作的通知(汕住建通〔2014〕266号)
浏览次数:1215各区县住建局,市质监站:
现将《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认真开展建筑工程项目全面排查工作的通知》(粤建市函〔2014〕2213号)转发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2015年1月30日前,各区县住建局,市质监站要按照有关要求,认真组织和开展建筑工程项目全面排查工作,重点对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承发包、质量责任落实等情况进行全面排查,确保完成本辖区内在建工程项目的第一次全面排查。
二、各单位要落实专人认真填写《建筑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市场违法行为检查表(一)至(四)》(见附件2)、《在建工程排查情况汇总表》(见附件3),并于2015年1月30日前将加盖单位公章《在建工程排查情况汇总表》(附件3)传真局市场监管科。从2015年3月开始,每月3日前须将上一个月加盖单位公章《在建工程排查情况汇总表》(附件3)传真局市场监管科。传真电话:88562182。
三、市质监站负责市属在建工程项目的排查,各区县住建局负责本辖区内在建工程项目的排查;市住建局将于2015年2月28日前安排对全市在建建筑工程项目进行抽查和治理行动的督导检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吴汉明、曾嘉峰
联系电话:88572051
邮箱:stjssck@163.com
附件:1.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认真开展建筑工程项目全面排查工作的通知(粤建市函〔2014〕2213号).zip
2.《建筑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市场违法行为检查表》(一)至(四) ;
2014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