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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通知
关于参加全国建筑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的紧急通知汕府建通[2011]30号
浏览次数:1319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住建厅《关于组织参加全国建筑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的紧急通知》(粤建电发〔2011〕3号),我局定于3月1日上午组织有关单位参加全国建筑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11年3月1日(星期二)上午10时开始,会期半天。
二、会议地点
汕头市海滨路49号粤东信息大厦3楼0号会议室。
三、会议内容
1、收看全国建筑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宣传贯彻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总结“十一五”期间全国建筑安全生产工作成绩和2010年建筑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安排2011年安全生产工作;
2、收看全省建筑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布置全国“两会”期间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四、参加人员
(一)各区县住建局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有关股室负责人,安监站主要负责人(由所属住建局负责通知);
(二)部分在建工程项目的施工企业分管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监理单位分管负责人;
(三)本局有关领导和有关科室负责人,市安监总站主要负责人。
五、其他事项
(一)参会人员请提前15分钟到达会场。
(二)开会时,请关闭移动电话,保持会场安静。
二〇一一年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