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通知
根据《汕头市优质工程评选办法》的规定,2010年度汕头是优质工程评选工作已经结束,现将评选结果予以公示(名单附后),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内,任何单位、个人如有异议,可向我局反映。所反映的内容应实事求是,以单位名义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的,应署明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88572054,地址:市中山路213号市住建局大楼1509室(邮编:515041)
附件:2010年度汕头市优质工程名单
二〇一一年一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