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通知
各区县建设局:
现将省建设厅《转发建设部关于加强城中村整治改造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粤建规字[2008]37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转发建设部关于加强城中村整治改造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粤建规字[2008]37号)
二〇〇八年四月十四日